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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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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形成党内有效的民主监督氛围,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和市教育工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要求,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可以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党员思想变化情况以及参加党内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民主评议总结经验和教训,解决自身问题,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触及到思想深处,在民主和谐的气氛中,解决党内矛盾。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帮助党员正确认识自我,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

二、评议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合理引导。要引导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道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程,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讨论合格党员标准,坚持正面教育党员,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2.坚持领导垂范,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有更高标准,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接受评议,一起查摆解决问题,要带头剖析评议结果,带头寻找自身不足,带头立足岗位做贡献。

3.坚持客观剖析,科学评价。要以发现榜样、选树标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牵引来开展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客观剖析党员优缺点,科学评价党员综合表现,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帮扶后进党员,增强党组织向心力。

4.坚持基于实际,分类评议。根据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评价标准,把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及有特殊困难的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合适的方式组织民主评议工作。

5.坚持知行合一,以评促建。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融为一体。评议是途径,建设是目的,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促使党员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督促查找自身问题差距,将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更加主动地尊崇党章、履行党员义务,更加积极地立足岗位做贡献。

三、评议内容

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为学校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建功立业,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1.讲政治,有信念。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能否强化“四个意识”,保持政治本色,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理论知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把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与踏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讲规矩,有纪律。能否遵循党章要求,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校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能否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带动周围师生共同进步。能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3.讲道德,有品行。能否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能否时刻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自律、从严治家。能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能否严私德,陶冶培育道德情怀,能否重公德,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能否明大德,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高地。

4.讲奉献,有作为。是否具有自觉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需要的奉公精神,是否具有立德树人和攀登科学研究高峰的时代担当精神,是否具有以职业与事业为人生目标的爱岗敬业精神,是否具有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的牺牲精神,是否具有热心公益与爱心资助的大爱精神。能否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冲得上去。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原则上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1.组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期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系统学习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义务,增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2.对照党员标准,自我评价剖析。每名党员要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党章中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尺,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检查在党风廉政,纪律意识方面的表现,总结经验与不足,肯定自身成绩与业绩,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要对照北航师生党员行为规范,查找不符合规范的问题。

3.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支部委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评议,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评议。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4.谈话讨论考察,做出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对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向本人反馈,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示。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5.用好评议结果,落实表彰处理。对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荣誉称号。对民主评议结果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民主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民主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对屡教不改的,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12号)和市委组织部发《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京组发〔20147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妥善处置。

五、组织指导

民主评议党员,既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坚持和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一种有效办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研究,做出具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领导与指导,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形式主义。党支部要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了事。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2.强化监督,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统筹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学校党建督导组要通过参加党支部民主评议大会、谈话谈心、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1个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3.定期评议,评爱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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